您若離職,您的歸屬結餘將以您的終止受僱日期及處理有關付款或轉移結餘時之基金單位價格計算。如您有僱主自願性供款或僱主轉移自職業退休計劃的供款,您可獲取的款額將視乎您的僱主所填報的離職理由及您的僱主所訂立的歸屬比例而定。
有關截至2011年6月30日您應享有的款額,請參閱「累算權益摘要」部分的「期末歸屬結餘」。
您可挑選以下其中一個選擇,包括把強積金權益:
強積金的目的是要為退休作儲備,因此在作出決定前,您應詳細考慮所選擇之強積金服務機構的長遠財務實力及穩健程度。
「期末結餘」是指您的強積金賬戶按2011年6月30日的單位價格計算所得的幣值。
「已調整期末結餘」取保證基金的市值或保證結餘之較高值。如您有投資於保證基金,在符合任何一項保證條件時,您將可獲得市值或保證結餘之較高值(有關保證條件詳情,請參閱「主要推銷刊物」)。其他基金的「已調整期末結餘」則等於「期末結餘」。
「期末歸屬結餘」是根據計劃的管限規則及假設在正常情況下離職,您的強積金賬戶於2011年6月30日歸屬所得結餘的幣值;而「歸屬百分比」是在計劃的管限規則和強積金條例下,您在2011年6月30日所享有的權益百分比。
精選計劃及智選計劃
「期末歸屬結餘」 = 「已調整期末結餘*」 x 「歸屬百分比」
* 已調整期末結餘是以保證基金的市值或保證結餘之較高值。其他基金的「已調整期末結餘」則相等於「期末結餘」。
易選計劃及自選計劃
「期末歸屬結餘」 = 「期末結餘」 x 「歸屬百分比」
假設您是在正常情況下離職,您應享有的權益將列於「累算權益摘要」部分內「轉移自職業退休計劃的供款」一欄的「期末歸屬結餘」項目。
會。只要您於2011年6月30日仍是我們的計劃成員,我們會發出報表給您。在報表的最後一頁,會提示您可選擇保留累算權益在現行計劃內或從計劃內提取權益。
因為您已達或將年滿65歲,您需要透過此表格通知我們,決定是否提取有關強積金累算權益,或將權益保留在現有計劃內。按照強積金規例,如果我們收不到您有關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處理指示,您的累算權益將會被保留於現有計劃內。請填寫並交回附有的INAT表格,以便通知我們您的選擇。如您選擇申索您的累算權益,請填妥INAT表格及申索表格'INPW',並連同您的香港身分證影印本一併交回。
有。您可參閱「供款摘要」部分。此部分總結了您的強積金賬戶於本計劃財政年度的供款紀錄。此報表的資料只包括所有於2011年6月30日或之前完成處理的交易。此外,您亦可登入個人網上理財查閱最近十八個月的供款紀錄。
您可參閱「賬户資產增減摘要」、「基金結餘摘要」或「累算權益摘要」部分中的「已投資供款總額(收費前)」一欄,此部分列載了您所有匯豐強積金戶口的供款總額。詳情亦可參閱「供款摘要」部分。
您可參閱「累算權益摘要」部分。您和僱主由參加計劃日期起之供款總額將分別顯示於「僱主」及「成員」欄內的「總供款/總轉入」項目。
由於您的智選計劃賬戶乃設立於2010年7月1日或之後,所以,「期初結餘」會顯示為零。「總供款/總轉入」顯示在智選計劃所作出的供款及轉移至智選計劃的累算權益之總額。轉移至智選計劃的累算權益乃根據您於轉移計劃當日所持有的基金單位價格而計算。
舉例:
在精選計劃所作出的供款總額為港幣7,000.00元,及已持有均衡基金共560.000單位,而計劃轉移當日的均衡基金單位價格為港幣13.00元。所以,轉移至智選計劃的累算權益共港幣7,280.00元 ﹝即560.000個單位 x 港幣13.00元﹞。
在智選計劃的供款總額為港幣8,000.00元。在智選計劃的「累算權益摘要」上所顯示的「總供款/總轉入」便為港幣15,280.00元 ﹝即港幣7,280.00元 + 港幣8,000.00元﹞。
不會。此報表的資料只包括所有於2011年6月30日或之前收到及完成處理的供款。欲知您的最新賬戶結餘資料,可登入個人網上理財查閱,或致電匯豐強積金熱線 (852) 2288 6729,或使用本行的自動櫃員機服務查詢。
我們會根據現行的強積金法例,向積金局報告有關拖欠或尚未繳付供款的事宜。詳情請瀏覽積金局網址。
若每月之供款期多於一次,該公曆月內最後一個供款期的終結日會顯示在「相關供款期的終結日」下,而相關公曆月內所有供款期的供款會被合計列載。
舉例:
5月份共有四個每週供款的供款期(即2011/05/04–2011/05/10、2011/05/11–2011/05/17、2011/05/18–2011/05/24、2011/05/25–2011/05/31)
| 支薪期 | 強制性供款 | 自願性供款 | |||
| 僱主 | 成員 | 僱主 | 成員 | ||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
| 2011/05/04 - 2011/05/10 | 200.00 | 200.00 | 200.00 | 0.00 | |
| 2011/05/11 - 2011/05/17 | 200.00 | 200.00 | 200.00 | 100.00 | |
| 2011/05/18 - 2011/05/24 | 200.00 | 200.00 | 200.00 | 0.00 | |
| 2011/05/25 - 2011/05/31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11年6月30日的周年權益報表內列載的資料:
| *相關供款期的終結日 | 已投資之強制性供款 | 已投資之自願性供款 | |||
| 僱主 | 成員 | 僱主 | 成員 | 合計 | |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
| 2011/05/31 | 600.00 | 600.00 | 600.00 | 100.00 | 1,900.00 |
若計劃成員擁有多於一個匯豐強積金賬戶,我們會以綜合郵遞方式寄出,即一封郵件包含所有匯豐強積金賬戶的周年權益報表。郵件將會寄至您於匯豐強積金紀錄內的最新通訊地址。
預計每月平均可用之儲備是根據您於65歲的總強積金預算權益而預計您於退休後(男性於65歲退休後至80歲及女性於65歲退休後至85歲)的每月預期可使用之金額。
「對比閣下於65歲的預計有關入息與每月平均可用之退休儲備」乃根據多項假設而預算出您於65歲時的有關入息及於65歲至80歲(如是男性)或至85歲(如是女性)的每月平均可用的金額。此外,圖表更顯示假設您於2011年7月1日開始每月作出特定金額的個人供款,您於65歲至80歲(如是男性)或至85歲(如是女性)之預計每月平均可用之額外儲備。有關之假設已詳列於報表內之權益預算圖則。
此百分比是將您的「預計每月平均可用金額」除以「於65歲的預計有關入息」所計算得出,用以估計您於65歲退休後「預計每月平均可用之儲備」對「於65歲的預計有關入息」的比例。
「按年歲之強積金累算權益預計」顯示的為您於65歲退休前的累算金額之預計,「對比閣下於65歲的預計有關入息與每月平均可用之退休儲備」則是預計您於65歲退休至80歲(如是男性)或至85歲(如是女性)的每月平均可用之儲備。「按年歲之強積金累算權益預計」及「對比閣下於65歲的預計有關入息與每月平均可用之退休儲備」皆根據多項假設而預算,有關之假設已詳列於報表內之權益預算圖則。
「對比閣下於65歲的預計有關入息與每月平均可用之退休儲備」之圖表示範兩個不同的金額的額外個人供款如何影響您於65歲退休後每月平均可用之儲備。
紅色部分代表每月作出定額港幣1,000 元額外個人供款後而得出的預計每月平均可用之儲備;而紫色部分則代表若您希望65歲至80歲(男性)及85歲(女性)之每月平均可用之儲備(綠色部分)能相等於65歲之預計有關入息的 2/3(即大約66.67%)而計算出每月需要作出的額外個人供款。此資料謹供參考之用,您可根據個人的退休目標而作出合適的額外個人供款。
期初結餘是指您的強積金賬戶於2010年7月1日計劃財政期初的幣值,並相等於上年度報表的期末結餘。若您的賬戶於2010年7月1日或以後才設立,期初結餘將顯示為零。
期末結餘是以2011年6月30日(本計劃財政年度的最後一個營業日)的基金價格計算。
這兩份摘要的款額總計是相同的,但以不同的方式顯示您賬戶內的不同資料。「基金結餘摘要」是以您投資的基金來顯示賬戶交易及結餘。而「累算權益摘要」則以供款或權益類別來顯示賬戶交易,並提供賬戶於2011年6月30日的權益狀況。
「基金結餘摘要」內的資料是在計劃財政年度內按您投資個別基金的期末結餘,「累算權益摘要」內則顯示供款類別的結餘,因此兩份摘要個別欄內的期末結餘會有所不同。但是,兩份摘要的期末總結餘仍是一樣的。
「轉移自其他註冊計劃的供款」是指您在過往受僱或自僱期間累積並由其他計劃轉移至本計劃的結餘。「須保存」的權益是累算自強制性供款,或由註冊職業退休計劃轉移至本計劃的最低強積金利益;「毋須保存」的結餘則是累算自非強制性供款。
對不起,有關保證條款並不適用於基金轉換。您只可獲得實際結存(即按市值計算)。實際結存則視乎基金表現而定,有機會高於或低於保證結存。
受僱於大型僱主的僱員(或其僱主是與我們曾訂立特別協議的團體成員)可享有收費優惠。有關計劃成員仍須以一般的單位價格購買基金,而優惠折扣則以額外基金單位形式回贈,稱為「特別派送單位」。
「特別派送單位」並不適用於強積金保守基金,因為強積金保守基金的單位價格並未扣除任何費用,而任何優惠已反映在從您的成員賬戶所扣除的單位內。
「僱主儲備分配」只適用於計劃內有僱主自願性供款,及/或僱主轉移自職業退休計劃的供款。在僱員離職時,其無權享有的權益將會被視為非歸屬權益處理,並撥入儲備賬戶內。由於非歸屬權益乃屬於僱主,僱主可隨時提取非歸屬權益。部分僱主會作出特別安排,按預先定訂的日期把非歸屬權益分配予仍在職的僱員。非歸屬權益的分配便稱為「僱主儲備分配」。
根據最新的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2008年8月版),這兩部分的資料再無須列載於2010年9月1日後終結的財政期的周年成員權益報表內。您可遞交書面申請至下列地址以索取這些資料:
九龍中央郵政信箱73770號 匯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退休福利行政部
請注意書面通知需包括您的全名、有關賬戶的僱主編號、成員編號或香港身分證/護照號碼。如欲索取多於一個賬戶的轉入及轉出計劃之摘要和交易詳情的資料,請閣下提供欲索取的所有賬戶的僱主編號及成員編號。請注意您的簽署須與您之前遞交的式樣相同。
如果您在報表的「投資分佈」部分所顯示的日期後沒有更改新供款的投資分佈,請參閱該部分。如有更改,您可登入個人網上理財,或致電匯豐強積金熱線 (852) 2288 6729查詢您現有的投資分佈。
您可參閱「基金結餘摘要」或「累算權益摘要」的「投資回報」部分。此數據乃按2011年6月30日的單位價格計算及只供參考作用。實際投資回報只可於權益實際支付或轉移時才可確定。
「期內賬戶益/損」的計算方式,是將2011年6月30日的期末結餘減去計劃財政年度內的期初結餘及其他交易(除卻特別派送單位和單位扣減(用以支付基金開支))。
舉例:
於2011年6月30日(計劃財政年度的最後一個營業日),均衡基金的單位價格為港幣15.18元,持有均衡基金共5,736.766單位,因此,期末結餘為港幣87,084.11元(即5,736.766個單位 x 港幣15.18元)。
期內賬戶益/損 = 期末結餘 - 期初結餘 – 已投資供款總額(收費前)– 轉入計劃總額(收費前)+ 轉出計劃總額(收費後)
港元87,084.11 – 港元40,431.76 – 港元12,000.00 – 港元28,269.00 + 港元673.30 = 港元7,056.65
| 港元 ---------- |
||
| 期初結餘 (於 2010/07/01) |
(a) | 40,431.76 |
| 已投資供款總額(收費前) | (b) | 12,000.00 |
| 轉入計劃總額(收費前) | (c) | 28,269.00 |
| 轉出計劃總額(收費後) | (d) | 673.30 |
| 期內賬戶益/損 | (e) = (f) – (a) –(b) – (c) + (d) | 7,056.65 |
| 期末結餘 (於 2011/06/30) |
(f) | 87,084.11 =========== |
強積金保守基金的收費及費用可 (i) 從基金資產中扣除或 (ii) 從成員賬戶中扣除基金單位。匯豐強積金精選計劃、智選計劃、易選計劃和自選計劃內的強積金保守基金採用了方法 (ii) 並會每月扣除基金單位一次。總扣除費用顯示於「基金結餘摘要」部分和「累算權益摘要」部分下「單位扣減(用以支付基金開支)」之一欄內。
「期內賬戶益/損」列出您的強積金賬戶在該計劃財政年度內整體回報的幣值(如適用,已計算特別派送單位及支付強積金保守基金之基金開支的單位扣減)。
「由開立賬戶起計的益/損」列出您的強積金賬戶自開立該賬戶起計的整體投資回報的幣值(如適用,已計算特別派送單位及支付強積金保守基金之基金開支的單位扣減)。
「由開立賬戶起計的益/損」把自開立該賬戶起所有年度之「投資回報」的款額加上「特別派送單位」並減去用以支付強積金保守基金之「單位扣減(用以支付基金開支)」。
2009/10計劃財政期以前的周年報表內的「基金結餘摘要」部分和「累算權益摘要」部分之「費用」一欄,已改為「單位扣減(用以支付基金開支)」。
有關2008/09計劃財政期之「投資回報」,請參閱該周年報表內之「賬戶益/損」一欄。
「由開立賬戶起計的益/損」= 所有年度之「投資回報」 + 所有年度之「特別派送單位」- 所有年度之「用以支付強積金保守基金之基金開支的單位扣減」
於計劃財政年度內,即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若計劃成員於該強積金賬戶內並未有任何基金結餘或交易,我們將會印發有關報表以及解釋可能導致賬戶結餘為零的情況。
您可挑選以下其中一個選擇,包括把強積金權益:
強積金的目的是要為退休作儲備,因此在作出決定前,您應詳細考慮所選擇之強積金服務機構的長遠財務實力及穩健程度。
「期末結餘」是指您的強積金賬戶按2011年6月30日的單位價格計算所得的幣值。
「已調整期末結餘」取保證基金的市值或保證結餘之較高值。如您有投資於保證基金,在符合任何一項保證條件時,您將可獲得市值或保證結餘之較高值(有關保證條件詳情,請參閱「主要推銷刊物」)。其他基金的「已調整期末結餘」則等於「期末結餘」。
會。只要您於2011年6月30日仍是我們的計劃成員,我們會發出報表給您。在報表的最後一頁,會提示您可選擇保留累算權益在現行計劃內或從計劃內提取權益。
因為您已達或將年滿65歲,您需要透過此表格通知我們,決定是否提取有關強積金累算權益,或將權益保留在現有計劃內。按照強積金規例,如果我們收不到您有關強積金累算權益的處理指示,您的累算權益將會被保留於現有計劃內。請填寫並交回附有的INAT表格,以便通知我們您的選擇。如您選擇申索您的累算權益,請填妥INAT表格及申索表格'INPW',並連同您的香港身分證影印本一併交回。
有。您可參閱「供款摘要」部分。此部分總結了您的強積金賬戶於本計劃財政年度的供款紀錄。此報表的資料只包括所有於2011年6月30日或之前完成處理的交易。此外,您亦可登入個人網上理財查閱最近十八個月的供款紀錄。
不會。此報表的資料只包括所有於2011年6月30日或之前收到及完成處理的供款。欲知您的最新賬戶結餘資料,可登入個人網上理財查閱,或致電匯豐強積金熱線 (852) 2288 6729,或使用本行的自動櫃員機服務查詢。
您可參閱「賬户資產增減摘要」、「基金結餘摘要」或「累算權益摘要」部分中的「已投資供款總額(收費前)」一欄,此部分列載了您所有匯豐強積金戶口的供款總額。詳情亦可參閱「供款摘要」部分。
由於您的智選計劃賬戶乃設立於2010年7月1日或之後,所以,「期初結餘」會顯示為零。「總供款/總轉入」顯示在智選計劃所作出的供款及轉移至智選計劃的累算權益之總額。轉移至智選計劃的累算權益乃根據您於轉移計劃當日所持有的基金單位價格而計算。
舉例:
在精選計劃所作出的供款總額為港幣7,000.00元,及已持有均衡基金共560.000單位,而計劃轉移當日的均衡基金單位價格為港幣13.00元。所以,轉移至智選計劃的累算權益共港幣7,280.00元 ﹝即560.000個單位 x 港幣13.00元﹞。
在智選計劃的供款總額為港幣8,000.00元。在智選計劃的「累算權益摘要」上所顯示的「總供款/總轉入」便為港幣15,280.00元 ﹝即港幣7,280.00元 + 港幣8,000.00元﹞。
若計劃成員擁有多於一個匯豐強積金賬戶,我們會以綜合郵遞方式寄出,即一封郵件包含所有匯豐強積金賬戶的周年權益報表。郵件將會寄至您於匯豐強積金紀錄內的最新通訊地址。
預計每月平均可用之儲備是根據您於65歲的總強積金預算權益而預計您於退休後(男性於65歲退休後至80歲及女性於65歲退休後至85歲)的每月預期可使用之金額。
「對比閣下於65歲的預計有關入息與每月平均可用之退休儲備」乃根據多項假設而預算出您於65歲時的有關入息及於65歲至80歲(如是男性)或至85歲」(如是女性)的每月平均可用的金額。此外,圖表更顯示假設您於2011年7月1日開始每月作出特定金額的個人供款,您於65歲至80歲(如是男性)或至85歲(如是女性)之預計每月平均可用之額外儲備。有關之假設已詳列於報表內之權益預算圖則。
此百分比是將您的「預計每月平均可用金額」除以「於65歲的預計有關入息」所計算得出,用以估計您於65歲退休後「預計每月平均可用之儲備」對「於65歲的預計有關入息」的比例。
「按年歲之強積金累算權益預計」顯示的為您於65歲退休前的累算金額之預計,「對比閣下於65歲的預計有關入息與每月平均可用之退休儲備」則是預計您於65歲退休至80歲(如是男性)或至85歲(如是女性)的每月平均可用之儲備。「按年歲之強積金累算權益預計」及「對比閣下於65歲的預計有關入息與每月平均可用之退休儲備」皆根據多項假設而預算,有關之假設已詳列於報表內之權益預算圖則。
「對比閣下於65歲的預計有關入息與每月平均可用之退休儲備」之圖表示範兩個不同的金額的額外個人供款如何影響您於65歲退休後每月平均可用之儲備。
紅色部分代表每月作出定額港幣1,000 元額外個人供款後而得出的預計每月平均可用之儲備;而紫色部分則代表若您希望65歲至80歲(男性)及85歲(女性)之每月平均可用之儲備(綠色部分)能相等於65歲之預計有關入息的 2/3(即大約66.67%)而計算出每月需要作出的額外個人供款。此資料謹供參考之用,您可根據個人的退休目標而作出合適的額外個人供款。
期初結餘是指您的強積金賬戶於2010年7月1日計劃財政期初的幣值,並相等於上年度報表的期末結餘。若您的賬戶於2010年7月1日或以後才設立,期初結餘將顯示為零。
期末結餘是以2011年6月30日(本計劃財政年度的最後一個營業日)的基金價格計算。
這兩份摘要的款額總計是相同的,但以不同的方式顯示您賬戶內的不同資料。「基金結餘摘要」是以您投資的基金來顯示賬戶交易及結餘。而「累算權益摘要」則以供款或權益類別來顯示賬戶交易,並提供賬戶於2011年6月30日的權益狀況。
「基金結餘摘要」內的資料是在計劃財政年度內按您投資個別基金的期末結餘,「累算權益摘要」內則顯示供款類別的結餘,因此兩份摘要個別欄內的期末結餘會有所不同。但是,兩份摘要的期末總結餘仍是一樣的。
「轉移自其他註冊計劃的供款」是指您在過往受僱或自僱期間累積並由其他計劃轉移至本計劃的結餘。「須保存」的權益是累算自強制性供款,或由註冊職業退休計劃轉移至本計劃的最低強積金利益;「毋須保存」的結餘則是累算自非強制性供款。
對不起,有關保證條款並不適用於基金轉換。您只可獲得實際結存(即按市值計算)。實際結存則視乎基金表現而定,有機會高於或低於保證結存。
根據最新的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2008年8月版),這兩部分的資料再無須列載於2010年9月1日後終結的財政期的周年成員權益報表內。您可遞交書面申請至下列地址以索取這些資料:
九龍中央郵政信箱73770號 匯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退休福利行政部
請注意書面通知需包括您的全名、有關賬戶的僱主編號、成員編號或香港身分證/護照號碼。如欲索取多於一個賬戶的轉入及轉出計劃之摘要和交易詳情的資料,請閣下提供欲索取的所有賬戶的僱主編號及成員編號。請注意您的簽署須與您之前遞交的式樣相同。
如果您在報表的「投資分佈」部分所顯示的日期後沒有更改新供款的投資分佈,請參閱該部分。如有更改,您可登入個人網上理財,或致電匯豐強積金熱線 (852) 2288 6729查詢您現有的投資分佈。
您可參閱「基金結餘摘要」或「累算權益摘要」的「投資回報」部分。此數據乃按2011年6月30日的單位價格計算及只供參考作用。實際投資回報只可於權益實際支付或轉移時才可確定。
「期內賬戶益/損」的計算方式,是將2011年6月30日的期末結餘減去計劃財政年度內的期初結餘及其他交易(除卻特別派送單位和單位扣減(用以支付基金開支))。
舉例:
於2011年6月30日(計劃財政年度的最後一個營業日),均衡基金的單位價格為港幣15.18元,持有均衡基金共5,736.766單位,因此,期末結餘為港幣87,084.11元(即5,736.766個單位 x 港幣15.18元)。
期內賬戶益/損 = 期末結餘 - 期初結餘 – 已投資供款總額(收費前)– 轉入計劃總額(收費前)+ 轉出計劃總額(收費後)
港元87,084.11 – 港元40,431.76 – 港元12,000.00 – 港元28,269.00 + 港元673.30 = 港元7,056.65
| 港元 ---------- |
||
| 期初結餘 (於 2010/07/01) |
(a) | 40,431.76 |
| 已投資供款總額(收費前) | (b) | 12,000.00 |
| 轉入計劃總額(收費前) | (c) | 28,269.00 |
| 轉出計劃總額(收費後) | (d) | 673.30 |
| 期內賬戶益/損 | (e) = (f) – (a) –(b) – (c) + (d) | 7,056.65 |
| 期末結餘 (於 2011/06/30) |
(f) | 87,084.11 ============ |
強積金保守基金的收費及費用可 (i) 從基金資產中扣除或 (ii) 從成員賬戶中扣除基金單位。匯豐強積金精選計劃、智選計劃、易選計劃和自選計劃內的強積金保守基金採用了方法 (ii) 並會每月扣除基金單位一次。總扣除費用顯示於「基金結餘摘要」部分和「累算權益摘要」部分下「單位扣減(用以支付基金開支)」之一欄內。
「期內賬戶益/損」列出您的強積金賬戶在該計劃財政年度內整體回報的幣值(如適用,已計算特別派送單位及支付強積金保守基金之基金開支的單位扣減)。
「由開立賬戶起計的益/損」列出您的強積金賬戶自開立該賬戶起計的整體投資回報的幣值(如適用,已計算特別派送單位及支付強積金保守基金之基金開支的單位扣減)。
「由開立賬戶起計的益/損」把自開立該賬戶起所有年度之「投資回報」的款額加上「特別派送單位」並減去用以支付強積金保守基金之「單位扣減(用以支付基金開支)」。
2009/10計劃財政期以前的周年報表內的「基金結餘摘要」部分和「累算權益摘要」部分之「費用」一欄,已改為「單位扣減(用以支付基金開支)」。
有關2008/09計劃財政期之「投資回報」,請參閱該周年報表內之「賬戶益/損」一欄。
「由開立賬戶起計的益/損」= 所有年度之「投資回報」 + 所有年度之「特別派送單位」- 所有年度之「用以支付強積金保守基金之基金開支的單位扣減」
於計劃財政年度內,即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若計劃成員於該強積金賬戶內並未有任何基金結餘或交易,我們將會印發有關報表以及解釋可能導致賬戶結餘為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