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捐款的考慮因素
滙豐銀行慈善基金(下稱本基金)在中國內地資助多種公益項目,藉此加強香港與中國內地的聯繫。本基金透過中華慈善總會及其地區分會,致力促進國內福利機構自身能力建設。本基金並以滙豐中華慈善基金的名義,為這個全國性慈善機構設立2,500萬港元特別基金,用於內地福利項目。
本基金的主要資助範圍包括特殊教育、就業培訓、社會福利及環保項目。
資助對象
本基金會優先考慮以下申請:
- 在 滙豐分行及代表處所在地舉辦的項目,以方便員工參與
- 促進各地區交流的全國性培訓計劃
- 扶助弱勢群體的非牟利項目
- 能與本基金在香港資助的項目產生互動效應的項目
- 指定款項用途的項目
- 申請人直接執行的項目
- 一次性項目,而非長期的經常性開支
- 在香港及/或內地註冊並提供服務的志願團體/慈善機構的項目
不擬資助的項目
本基金原則上不考慮以下申請:
- 個人發起及運作的項目
- 基建項目如樓宇建設等
- 編印書籍、電影/戲劇製作
- 研究、調查
- 會議、研討會
- 其他企業信託和基金
- 一般性籌款活動
- 持續的經常性開支
- 已開展的項目或計劃
審批申請的因素
- 申請人的良好信譽和優良紀錄
- 項目及計劃的目標是否可行、理據是否充分/符合實際需要及項目是否可持續發展
- 項目可行性、策劃、統籌/管理方案
- 詳盡的財政預算和成本效益
- 申請人對項目負責任的申報
- 財政狀況,包括其他資助(如有)的多寡,例如政府的資助
- 就同一項目已取得的其他資助或聯絡中的資助來源
- 項目時限
申請辦法
於中國內地註冊的內地機構可透過中華慈善總會向本基金提交申請書。申請書必須包括以下各點:
- 活動或計劃的介紹、工作時間表及果效指標
- 詳盡的財政預算,包括每項支出的明細
- 已成功取得,或正等候結果的其他資助來源
- 機構最近期的報告及審核帳目。首次申請者亦請提供架構組織圖
申請書需寄到:
中華慈善總會項目部
滙豐中華慈善基金負責人
中國北京西城區
二龍路甲33號
新龍大廈七層
100032
在香港提交的申請書應遵照滙豐銀行慈善基金的現行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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