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助社區活動


資助社區活動

滙豐銀行慈善基金於一九九二年創辦社區發展計劃,資助註冊慈善機構/志願團體及學校舉辦小型社區項目。每個項目的最高資助額為三萬港元。自開辦以來,此計劃共撥款港幣6千5百萬資助超過7,200個項目。

請為您的機構登記網上申請平台並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請

圖: 常見問題

截止申請日期:2012年3月9日、6月8日及9月7日

資助對象

本計劃會優先考慮:

  • 具服務精神及配合社區需要的項目
  • 培養青少年全面發展的項目
  • 環保項目
  • 促進社區和諧共融的項目
  • 促進社區和諧共融的項目
  • 非牟利性質的項目
  • 特定項目,而非恆常活動
  • 非經常性的捐款
  • 項目必須於獲批准後六個月內完成

不擬資助的項目

  • 以個人名義申請資助
  • 全港或跨境性質的活動
  • 會議/研討會/座談會/展覽
  • 研究/調查/考察團/海外訪問
  • 編印書籍/錄影帶/話劇製作/廣告事宜
  • 飲宴活動/各式典禮/機構週年誌慶或開放日
  • 籌款活動
  • 經常性開支/已支付的開支/已開展的項目


2010年度社區發展計劃撥款概覽

申請辦法

欲申請社區發展計劃,請先為您的機構登記

圖: 社區發展計劃網上申請流程

社區發展計劃網上申請平台提供以下功能。

申請記錄

申請社區發展計劃撥款

用戶管理

滙豐銀行慈善基金

  • 搜尋申請記錄,機構主管審閱後提交申請
  • 機構主管確認接受捐款
  • 機構主管申請項目延期
  • 機構主管提交獲資助項目報告
  • 機構主管提交社區發展計劃申請
  • 申請人寫草擬社區發展計劃申請
  • 更改用戶密碼
  • 更改保安問題答案
  • 滙豐銀行慈善基金詳情

以其他方法提交及逾期申請恕不受理。


申請結果

機構將於申請截止日期後的六個星期內收到電郵通知。屆時機構主管須登入網上申請平台檢視有關申請的批核結果。


獲資助者須知

確認接受捐款

成功申請的機構主管須登入社區發展計劃網上申請平台以:

  • 確認接受獲批捐款和有關條款及細則
  • 通知豐機在香港註冊的持牌銀行開設的港元戶口,由滙豐直接存入社區發展計劃捐款。

未有回覆及逾期回覆均作放棄申請處理。有關批款將回撥社區發展計劃,供下期申請之用。

項目管理

若項目須延期,機構主管須登入社區發展計劃網上申請平台,於申請記錄頁內提交延期申請,待滙豐審批。若獲資助的計劃有其他重大修改,機構須以書面向滙豐申請。滙豐保留撤回資助額的權利。

計劃的宣傳物品(如印刷品、橫額等)必須註明「滙豐銀行慈善基金社區發展計劃贊助」的字樣,而且必須於印製宣傳品前,把校對稿送交滙豐審閱。

計劃完成後的一個月內,機構主管須登入社區發展計劃網上申請平台提交活動報告及相片。而捐款收據及餘款支票(若適用),機構須註明申請參考編號並送交下列地址。

香港九龍彌敦道82-84號尖沙咀滙豐大廈6樓
滙豐亞太區企業可持續發展部

在扣除計劃開支後,將任何未用的資助金額,以劃線支票交回滙豐。支票抬頭請寫「滙豐銀行慈善基金社區發展計劃」。請勿郵寄期票或現金。


其他資料

若獲資助的計劃有重大修改,機構須以書面向滙豐申請。滙豐保留撤回資助額的權利。

在扣除計劃開支後,將任何未用的資助金額,以劃線支票交回滙豐。支票抬頭請寫「滙豐銀行慈善基金社區發展計劃」。請勿郵寄期票或現金。

計劃完成後的一個月內,機構把活動報告及相片、捐款收據及餘款支票(若適用),送交下列地址:

香港九龍彌敦道82-84號尖沙咀滙豐大廈6樓
滙豐亞太區企業可持續發展部


圖: 常見問題